2008年9月18日下午,北塘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将一起贩毒公诉案件的庭审活动“开进”了辖区惠山街道社居委,该街道社区居民一百余人旁听了庭审活动。
北塘区检察院、区法院突破了报告说教式的教育模式,精心挑选一起贩卖毒品案在社区内开庭。庭审中,公诉人结合案情和《禁毒法》,向旁听群众介绍了被告人杨某因沾染毒品,从一个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有为青年逐步演变为家财散尽、身体虚弱、最终以贩养吸的毒品犯罪分子的过程,介绍了毒品的概念和品种、毒品进入我国的历史、毒品的危害、如何预防毒品等知识。北塘法院当庭以被告人杨某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宋向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