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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祥国在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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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30日,由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省委政法委主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法治发展研究院承办的"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论坛,汇聚我省乃至全国一些著名法学专家、学者和广大法治建设工作者,共同探讨法治江苏建设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这对进一步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研究,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对推进江苏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率先发展、和谐发展也必将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现摘登论坛部分讲话、报告和发言,以飨读者。((策划:陈 旭 任国平 马从奎 文字整理:王志高 摄影:王志高)

为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在"2008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开幕式上的讲话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林祥国

    一、建设法治江苏,是江苏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

    法治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只有加强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实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治化,才能把科学发展观真正落到实处。深化法治江苏建设,是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建设更加美好"新江苏"的必然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江苏省委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现科学发展,不仅要求经济发达、人民富裕、文化繁荣,而且要求政治民主、法制健全、社会稳定。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内容、基本要求、根本方法,都无不寓含着对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强烈需求。要运用法治的理念解决那些不适应、不利于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要运用法治的手段打破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增创科学发展的法治新优势;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从法规制度上推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加强民主法治建设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有力保障。加快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协调各方利益,让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伟大成果;有利于推动整个社会的协调共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有利于营造民主团结的政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江苏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江苏作为地处长三角的经济较发达省份,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率先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更要率先加强法治建设,坚持法治导向,立足省情实际,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新路子。

    二、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开创法治江苏建设工作新局面。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既是科学发展观的灵魂,也是法治江苏建设的核心。在推进法治江苏建设进程中,要秉承"一切发展都是为了人民,一切发展都必须依靠人民"的理念,以满足人的需要、提升人的素质、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一是要尊重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二是要有效运用法治手段保障民权、维护民利。三是要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必须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建设法治江苏,是一项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科学发展观为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法治江苏建设中的各种重大关系,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指导。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法治建设进程中坚持统筹兼顾,在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经济与社会发展关系、区域关系、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上,进一步统筹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统筹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法治江苏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兼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努力使法治江苏建设取得新成效!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法治江苏建设,必须进一步完善法治江苏建设工作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既要考虑当前发展和眼前需要,又要考虑未来发展和长远需要,合理规划近期、中期和远期发展目标和任务。在法治建设的工作实践中,既要有长计划,又要有短安排,要把总体远景目标和当前具体的工作任务有机结合起来,切实保证法治江苏建设事业的发展有章可循、有序进行。要积极探索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的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法治政府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长效机制,以及齐抓共管、协同推进法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法治文化,筑牢广大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法治江苏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以办好论坛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区域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创新。    

    建设法治省份、实现区域法治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法国方略从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从国家到地方的生动体现。    

    要让论坛成为弘扬法治理念、内化法治精神的主阵地,成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大讲堂,以期进一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法律素质和全社会依法管理水平,培养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广大执法人员信仰与忠诚法律的意识,并成为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在全社会真正形成崇尚法治、遵从法律的浓厚氛围。    

    要以论坛为契机,进一步推进我省法学研究,为法治江苏建设提供理论支持。实践创新离不开理论创新的支持。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充分发挥理论优势,不断推动法学研究的繁荣发展。法律实务工作者要运用丰富的实践经验,认真总结法治建设实践规律,并深入实际加强调查研究,提出创新举措,及时形成理性思考,进一步推进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要建立论坛的长效机制,通过每年定期举办和精心筹备,努力把论坛办出特色,办出影响,办成向全国集中展示法治江苏建设成效和最新法学研究成果的窗口,成为法治建设的"智囊团"和"思想库",为深入推进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更加美好的"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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