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党组大力推进人才强检战略,对青年干警采取"早发现、早培养、早压担、早成才"的培养措施,一批青年业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其中,2名工作不满五年的青年干警被评为院检察业务"状元"和"能手",5名被推荐参加今年的市检察系统"三优一能"评选,先后有4名青年干警在不满30岁时被任命为助理以上的中层干部。同时,公诉科青年工作活动小组荣获"市共青团号",青年干警组成的检察院代表队在区机关公务员综合素质竞赛中荣获团体优胜奖。
一、探寻人才成长规律,建立青年干警职业导航体系
根据人才成长周期规律,针对青年干警正处在成长期、可塑性强、具有朝气和开拓精神等特点,闵行区检察院建立青年干警职业导航体系。一是早培养。研究制定了《闵行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2008年人才发展规划实施意见》和《青年业务人才培养对象选拔、培养实施意见》,将青年干警的教育培养纳入全院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新进青年干警全部到实习基地锻炼一年,帮助其迅速实现由学生向检察干警的角色转换。定岗后,根据每个人的特长,量身定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建立成长档案,开辟成才快速通道。二是善激励。充分调动青年干警主观能动性,通过组织"与成功握手",青年干警与全国优秀公诉人座谈交流会等活动,激励青年干警学先进,赶先进,最大限度地发挥学习检察业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三是重引导。充分利用本院现有3名全国优秀公诉人、1名全国优秀接待员1人、8名省市级"三优一能"的人才优势,不断深化师傅带教制度,通过师傅带教,岗位练兵,引领青年干警在检察业务上加速成长。
二、创新思想教育形式,增强青年干警成才意识
结合青年干警的思想和心理特点,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形式。一是加强职业道德的培养。把岗位成才与树立坚定理想信念、恪守职业道德结合起来,教育青年干警养成"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良好职业习惯,引导青年干警在运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实践上下功夫,鼓励青年干警在法律监督等方面取得成绩。侦监科一青年干警立案监督的一起非法经营案被市院评为"刑事立案监督优秀个案";公诉科一青年干警办案组成功追诉六名犯罪嫌疑人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二是加强社会责任感的培养。组织青年干警赴延安、井冈山、遵义等革命老区实地学习考察,促进思想变革,使青年干警自觉地把个人抱负与祖国建设结合起来,把个人成长与检察事业发展结合起来。邀请专家、学者来院进行时事讲座和形势分析等,帮助青年干警认清社会发展方向,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加强良好学风的培养。为提高青年干警理性思考的能力并营造钻研业务的学习氛围,组织成立青年研究小组。制定了《青年研究小组分组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定期召开调研工作会议、每月分组落实疑难案例研讨等形式,努力提高青年干警的检察理论和实务水平。2005年以来,青年研究小组成员共在《人民检察》、《法学杂志》等全国性的刊物上发表论文20篇次;在《上海检察调研》等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72篇次。
三、推出人才培养新举措,保障人才培养落到实处
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培养活动模式,确保青年检察人才培养工作落到实处。一是深化师傅带教活动。把师傅带教分为入门带教、定向带教和重点带教三个阶段。对新进院的青年干警实行入门带教,重点围绕熟悉岗位技能进行带教和培养;在熟悉岗位的基础上,由青年干警与检察业务骨干自愿结对,定向带教,目的在于训练青年干警的办案能力,发挥个体特质;对在带教中脱颖而出的优秀青年干警,实行重点带教,由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全国"优秀公诉人"进行一对一带教,以期"名师出高徒",更快更多地培养出市级以上"三优一能"选手。二是开展检察业务"状元赛"活动。为选拔并激励青年干警努力提升岗位技能,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岗位练兵和检察业务竞赛为内容的"状元赛"活动。通过笔试、对抗辩论、案件分析答辩,6名青年干警脱颖而出,成为院首批自侦、公诉、侦监"状元"和"业务能手"。三是外派送训学习。选择一部分有潜力、有悟性的青年干警,分期、分批到上级机关和兄弟区院进行学习锻炼。先后选派多名青年干警到高检院、市委政法委、市院、浦东新区院等跟班学习。通过外派送训学习,使青年干警耳闻目睹上级机关和兄弟区院先进的执法理念和工作方法,拓展了工作思路,提高了业务能力。
四、建立人才激励新机制,激发人才培养工作活力
为激励青年干警岗位成才的积极性,我院逐步探索建立了一套与人才工作绩效相对应、与人才地位作用相匹配的保障激励机制。一是德才兼备,严格遴选机制。坚持把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选拔和培养青年检察业务人才首位,注重综合业务素质评价和评定条件、标准,严格遴选,宁缺毋滥。二是训用结合,从优待才机制。对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干警,实行"三优先",即"学习培训优先、学术交流优先、提拔使用优先"。让青年检察业务培养对象列席检委会,并优先推选参加市级"三优一能"评选活动,优先提拔。近年来,先后提拔任命了5名年青年干部担任助理以上的中层干部。三是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机制。对青年业务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考察、评估分析,根据情况重新调整补充,优胜劣汰,形成良性竞争机制。完善考核机制,实行干部有限任期制,积极营造干部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增强了青年检察业务人才培养工作的活力。 (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 陆勤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