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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司法部门外来人员管理实现三大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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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司法部门在外来人员管理方面,坚持从矛盾纠纷的预防、解决引导、长效管理机制三个方面入手,实现了从“九龙治水”到“综合治理”、从“只管手脚”到“还管头脑”、从“以内管外”到“以外调外”的三大跨越。

    据统计,吴江的外来人员已从1995年的6.5万人增加到现在的70多万人,与本市户籍人口基本持平,并以每年20%的涨幅继续增长。外来人员在建设城市、创造财富、提供税收等方面作出贡献的同时,发生在经济领域、公共管理领域内的劳动争议、事故赔偿、社会治安等纠纷,也给吴江的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吴江司法局从构建服务型、责任型、和谐型机关的角度出发,逐步将外来人员的管理纳入“新市民”管理范畴,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形成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机制,市镇两级分别建立了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医疗纠纷、省际接边地区联合、商会等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模逐渐壮大,实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室”,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现象,使外来人员的诉求得到有效引导,各种矛盾纠纷得以及时控制和解决。

    要切实减少外来人员的矛盾纠纷,还必须从源头上加以杜绝。各基层调解组织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注重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不仅“管好手脚”,还要“管好头脑”,通过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提高外来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教会他们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以外调外”是吴江优化外来人员管理的又一有效手段。目前,吴江外来人员集宿率已达65%,漏管率控制在10%以内,外来人员管理经费已提高到每人每年40元。借助这些有利条件,吴江各地相继成立了外来人员调委会,在纠纷较突出的货运站、劳务市场等地聘请农民工输出地的法律工作者作为联系人,共同参与矛盾纠纷调解。(蒋晓梅 张婷)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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