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涉嫌伪造国家证件罪而被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江苏省阜宁县人)怎么也不相信,自己竟“栽”在一字之差上,王某某痛骂制假证贩子的同时自己也后悔莫及。然而,这一切都已经太迟,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阜宁县的王某某为了能“盘活”手头的资金,整日浏览全国各地的招商引资信息。巧的很,江苏省泗阳县某某办公综合楼的招投标启示吸引了他的眼球,于是他立马赶到泗阳,经过详细的了解后,王某某感觉到自己已经与该工程无缘,但是不死心的他头脑“灵活”,竟然想到了造假。经过他的主动联系以及讨价还价,王某某还真花上300元钱把“江苏省盐城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给搞到了手,欣喜若狂的王某某当时差点手舞足蹈起来。
2008年3月27日,王某某满怀信心走进了泗阳县工程招投标办公室。按照程序将所需资料一一展示,就在他把“江苏省盐城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亮在招投标办公室工作人员面前时,“营业执照”上的印章“盐城市共商局”的“共”字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于是工作人员不动声色地收下了王某某的资料,让他到隔壁房间等待一下,心怀鬼胎的王某某是又惊又喜,惊的是工作人员的“等一等”三个字,喜的是“假证”竟然过了关。招投标工作人员立即将发现的情况通报给了泗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泗阳县工商局。几分钟后,两部门人员赶到现场将王某某带走。
泗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在盐城警方的配合下,对王某某进行了彻底调查,“江苏省盐城市某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纯属子乌虚有。王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王志高 陈宇 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