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江苏平安网\他山之玉
“平安龙江”建设持续提高黑龙江百姓安全感
【字号  
 

    黑龙江省开展“平安龙江”建设4年多来,治安和公共安全状况持续好转,超过70%的县、市、区、局被列为“平安县、市、区、局”,公众的公共安全感自2005年以来连年保持在90%以上。

    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明武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黑龙江省于2003年底决定开展创建“平安龙江”活动,并于2008年将“平安龙江”建设列入黑龙江省“十项民生工程”。平安建设开展以来,全省治安和公共安全状况持续好转,公众公共安全感持续提高。据国家统计部门调查,2005年至2007年,黑龙江省公众公共安全感始终保持在90%以上,公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也不断提高。

    据介绍,近年来,黑龙江省在群体性事件数量、八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数量以及火灾和交通事故发生数量、伤亡人数等方面都呈下降趋势。与“平安龙江”建设开启之年2004年相比,2007年仅火灾发生数量以及伤、亡人数的减少都在65%以上。

    马明武表示,在黑龙江,平安家庭、平安社区、平安乡村、平安边境、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市场、平安工地、平安大道、平安矿区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创建活动已覆盖广大城乡,延伸到各个领域,有效扩大了平安建设的群众基础。

    马明武指出,为有效推动平安建设的健康发展,黑龙江省特别加强了对平安县市的监督管理。3年来,先后对9个省级平安县、市、区、局予以摘牌,对22个省级平安县、市、区、局予以黄牌警告。如今,“平安龙江”建设已经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贾楠)

责任编辑: 钱芳

相关稿件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