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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通报如皋土地违法案 六名干部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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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资源部8日公开通报了10起土地违法案件,其中江苏的如皋港经济开发区违法用地群案也在通报之列。

    经查,自2005年至2007年期间,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先后发生多起违法用地行动,涉及土地面积总计174.14亩。具体包括:2005年乐恒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30亩建厂房;2005年天鹏冶金有限公司非法占地34.19亩建厂房;2005年派森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占地40亩建厂房;2006年6月香港泰伦公司未经批准圈占50亩土地建起围墙;2007年6月如皋港消防协会未经批准占地19.95亩建设武警消防中队办公楼。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对如皋港经济开发区内的5宗违法用地分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圈建的围墙,没收非法建筑物,并处罚款20.53万元。

    如皋市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原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马金华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宏祥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经济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郭锡兵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原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缪世兴行政记大过处分。2008年1月,南通市委、市政府决定给予如皋市委常委、副市长、原开发区党工委书记黄成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如皋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单定芳行政记大过处分。(王 烨)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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