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江苏平安网\平安创建
江苏省检察机关专项查办六类重点案件
【字号  
 

    江苏省检察院昨日在宁召开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陈贵希透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我省开始启动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行动,预计到明年11月底结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犯罪案件等六大类案件,将成为这次专项工作查办的重点。    

    陈贵希介绍说,这六类案件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土地资源、煤炭和矿产资源、森林资源、水资源和电力资源、城市建设规划及房地产开发、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和环境监管活动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导致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严重破坏,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案所涉及的渎职犯罪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帮助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以及所涉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案;以及其他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案件。

    据了解,此次专项查办行动,将采取专项查案情况通报的方式,了解与破坏资源环境相关的行政执法情况,检察机关主动介入调查,对发生的重大事件跟踪了解,对有关单位移送的案件线索,将逐案督办,跟踪结果。

    据悉,目前我省检察机关已梳理出50件此类重点督办案件,其中有10件是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005年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已立案查处资源环境领域的渎职犯罪案件67件67人。(沈峥嵘)

责任编辑: 钱芳

相关稿件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新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新华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新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新华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新华网管理协调部 电话:010--6307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