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茂县人田某怀揣着刚刚拿到的2万余元交通事故赔偿款,踏上了回乡之路。
在张家港市打工的田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后,经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塘桥法庭调解,与当事人张某达成了协议:张某于4月30日前,赔付田某医疗费等2万余元。但是张某一直不履行,田某多次讨要未果。“5·12地震”发生后,田某十分担心家中的亲人,想早日拿到赔偿款回家探望。于是便向法院求助。
法官了解了情况后,指导田某填写了申请执行书,并通知张某到庭。但是张某表示家中经济困难,希望田某让掉部分赔偿款才同意履行。法官对张某不履行调解协议且讨价还价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经过教育,张某对拖欠赔偿款的行为深感羞愧,他立即赶回家中,找亲友筹措了全部赔偿款,赔付给田某。 (怡然 袁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