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是51个“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之一。
吴江市各级党政领导认为:党的十七大再次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意;而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吴江市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以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为载体,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发展,建设和谐新农村。
吴江市现有250个行政村、60个社区。
从2004年开展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工作以来,通过基层申报、自我考评、考核验收、命名表彰,先后分三批命名了吴江市“民主法治示范村”227个,建成率90.8%;吴江市民主法治社区60个,建成率100%。与此同时,先后被命名为苏州市民主法治村15个、民主法治社区6个;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6个、民主法治示范社区4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另有5个村、2个社区申报第四批江苏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吴江市的主要考虑是:
一、明确一个核心,即以人为本。创建为了人民群众,创建依靠人民群众,创建服从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着力解决“两个不完全适应”的问题。即“民主政治建设与扩大人民民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的问题。
三、坚持三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农村基层就是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并支持保障村(居)委会依法实行村(居)民自治,坚持综合治理,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四、抓住四个结合点,即创建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创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建与动态长效管理。
五、坚持五个不动摇,即坚持党的领导、村(居)民自治、依法治理、法制教育、发展经济不动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