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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获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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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江市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吴江市的宝贵经验对于推动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很有借鉴意义,值得我们好好研究并推广。”

    省司法厅副厅长周建,5月21日对该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调研座谈时如此高度评价。

    周建一行四人的调研活动,是在苏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阎鸿泰、吴江市副市长徐晓枫的陪同下进行的。座谈围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应树立的理念,法制宣传教育的体制、机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举措、方法等课题展开。吴江市及平望镇相关领导汇报交流了近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和相应的对策。

    周建说,吴江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具体表现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强化法制宣传教育保障措施;分类指导,把握关键,切实加强重点人员的法制教育;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努力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新形式;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进“法治吴江”建设;各方联动,齐抓共管,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合力。

    周建认为,对吴江市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目前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分析透彻,做到对策适用,特别是要牢固确立法制宣传教育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指导地位这一目标;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和一切普法主体的积极性,任务分解,责任落实;不断完善组织保障、财政保障、考核保障;突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规范公权力运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四大内容;把握灌输、影响、熏陶、示范、帮扶五个环节;明确领导干部,司法、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中小学生,农民和农民工六大对象等值得全省推广。

    周建希望,吴江市作为“全国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一要继续完成法制宣传教育指导思想的转变及相应工作的调整,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由普及法律常识向传播法律思想、树立法制观念、崇尚法律信仰转变;二是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树立正确的法制宣传教育绩效观,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潜移默化和喜闻乐见;三是加强分类指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对不同普法对象采取不同的普法方式,注重阵地宣传,媒体影响,文化熏陶,种好全省乃至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的“试验田”,做全省乃至全国法制宣传教育的排头兵。 (陈志方 )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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