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6日上午,高邮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来了10多位年轻人申请法律援助,他们是高邮市某酒店的打工人员。该酒店因资金不足,经营不善,老板“人间蒸发”了,欠了员工两个月的工资,每人约2000元。法援中心立即伸出援手,帮助他们依法进行讨薪。
在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像这种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集团诉讼越来越多,成为法律援助的重头戏。据统计,2007年,高邮市法援机构共受理案件30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839人次,结案率达90%以上,其中请求支付劳动报酬集团诉讼共197件。针对企业欠薪行为的多发性趋势,市司法局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为根治此类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去年12月底,高邮市人民政府专门下发文件加强现代企业诚信机制建设和职工权益保护,并成立了专门的协调办事机构,从源头上杜绝此类事件的重演。与此同时,高邮市司法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简化程序,着力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尤为引人关注的要数该中心去年受理的为百名职工维权案件。
2007年8月的一天,市法律援助中心获悉市区一家面临亏损倒闭的某服装厂厂长陈某突然“出走”,下落不明。而此时,该厂尚欠职工近两个月工资没有发放,该厂的一百多名职工对此群情激愤,纷纷前往市劳动保障、信访等部门反映情况,表示此事如不能妥善解决将组织集体上访,局面一度显得比较混乱。为防止局面失控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爆发,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开放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主动与职工代表取得联系,引导欠薪职工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同时组织人员加班加点,仅用一天就完成了一百多名职工法律援助申请的登记和受理。及时指派具有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丰富经验的市阳光法律服务所宋其中主任承办该案。
由于该案所涉及人数众多,标的额大,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敏感度。法律工作者十分慎重,在多番与职工推举的代表进行交谈并查阅了该厂的相关报表后,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认定企业老板陈某拖欠职工工资行为明显违反《劳动法》,是引发这场劳资纠纷的主要原因。经过调查,代理人发现,厂长虽然“出走”,但该服装企业还留有的大量机器设备,通过折价基本能够清偿企业职工所欠工资。于是法律工作者一方面积极做好职工的安抚工作,告知权益得到保障的方法和途径,使大家心中有底。另一方面及时代理职工将该劳动争议提交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与此同时,高邮市人民法院应当事人申请依法对企业资产采取了保全措施。2007年9月30日,市仲裁委对这起劳资纠纷进行了公开审理。经过合议,代理人意见被仲裁庭采纳,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全部获得支持,仲裁委当庭做出该服装厂按约定给付职工工资的裁决。
由于该案的被申请人陈某一直没有露面,在仲裁上诉期满后,法院执行部门依法对保全财产进行折价拍卖,职工们按比例获得了应得的劳动报酬。至此,历时近五个月的一场关系百余名职工切身利益的职工欠薪事件,终于尘埃落定。案件执行后职工代表送一面锦旗到市法律援助中心,上书“一腔热血倾公务、两袖清风为人民”。(张 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