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江苏省委政法委机关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机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充分认识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江苏的最新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好学习实践活动,自觉走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前列。
林祥国指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最重要的是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深化对政法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林祥国强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要努力在破解难题上实现"四个新"。
一是要在解放思想上有新飞跃。牢固树立好字优先、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进取意识,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思想解放和思想统一,在科学发展上进入认识和实践的新境界。
二是要在提升能力上有新进步。着力解决机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知识储备不足、理论水平不高、战略思维不够、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着力提高科学决策、宏观指导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促进和谐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
三是要在解决问题上有新成效。针对影响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矛盾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政法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社会和谐度和满意度;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稳定;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以科学发展增创江苏政法工作新优势。
四是要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坚持把保障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以人为本作为政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统筹兼顾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方法,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对政法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和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发展机制,为科学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朱华仁主持会议时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省委部署和林祥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抓紧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相关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陈旭
王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