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动员大会精神,全面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机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努力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政法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科学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
省委政法委要求,学习实践活动重在解决问题。要针对影响制约政法工作的突出矛盾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出发改进政法工作,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社会和谐度和满意度;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入手实现社会的可持续稳定;按照统筹兼顾的方法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政绩考核体系,以科学发展增创江苏政法工作新优势。
省委政法委要求,要在创新机制上有新突破。要把保障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首要任务,把以人为本作为政法工作的价值追求,把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政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把统筹兼顾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方法,以学习实践活动为契机,不断深化对政法工作特点规律的认识,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基层基础工作机制、社会稳定长效工作机制和政法综治工作创新发展机制,为科学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省委政法委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平安江苏建设进入新境界、法治江苏建设深入发展结合起来,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努力提高科学决策、宏观指导的能力,化解矛盾、破解难题的能力,善于学习、开拓创新的能力,依法行政、促进和谐的能力,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努力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陈旭 王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