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2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据了解,这是江苏省首家由政府出资成立的第三方独立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
建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是南通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个重要决策,是解决新型医患纠纷的一个新探索。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分别作出了明确指示和重要批示。林祥国批示:“南通市建立医患纠纷调处工作新机制的做法很好,望认真抓好落实,不断探索构建和谐社会新经验。”
近年来,医患纠纷呈现上升态势。据统计,该市每年发生医疗纠纷200余起,大多涉及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情绪对立,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少数地方甚至出现了职业化的“医闹”等苗头。探索建立社会公认的“第三方”专业化纠纷调处机构势在必行。
新成立的南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牵头协调,卫生、司法部门业务指导,市、区、医院三级联动,调处中心具体运作”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体现调处工作的群众性、独立性和公正性。目前,该机制先在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三家医院试点运作,然后在其他县(市)区逐步推开。
医患纠纷调处理赔采取“分级调处、统一支付”的办法实施。对赔付额在5000元以下的一般性医患纠纷,以医院为调处责任主体,必要时医调中心派人上门协助调处;对赔付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医患纠纷,由调处中心负责调处,医院积极配合。与此同时,有三家保险公司与三家试点医院分别签订了医疗责任保险协议。凡经医调中心或医院调解达成协议涉及经济赔偿的,将由保险公司通过调处中心统一向患方支付赔偿,而医院不再向患方支付任何赔偿费用。 (王志高 葛重兵)
●短评
大力构建和谐医患环境
王志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和医学模式的转变,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以经济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一些医疗服务方式发生了质的变化,医患纠纷呈上升趋势。从一定程度上讲,南通市成立第三方独立的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给医院、患者多了一种选择,也是一种积极有意义的探索。长期存在的患者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的怀疑和误解,可望通过“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充当“第三协调人”而加以协调解决。
时下,一些地方相继引入第三方调处医患纠纷,这无疑给广大患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定会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在为此拍手叫好的同时,编者还认为应把医患纠纷专业调解机构垂直管理,像药监部门那样,至少在每个县设置“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直属省辖市或省相应机构,定编制、定办公地点,给予相对稳定的经济保障,对外公布投诉电话,配备有医学、法律等专业资质和专业水平的调处人员,同时要为医患纠纷调处机构制定法律保障机制和法律约束机制,让其进行阳光操作。“医患纠纷调处中心”要不断提高公信力,建立健全医疗纠纷的预防机制和处罚机制。只有这样,才能减少医疗纠纷,构建和谐的医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