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上,省法院刑一庭荣获“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庭长薛剑祥作为获先进集体荣誉的惟一代表在大会上发言。这次荣誉的获得,既是对过去工作的表彰,更是对以后工作的巨大鼓舞和有力鞭策。
省法院刑一庭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逐步探索建立了以重点案件报告制度、台账制度、挂牌督办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严打”长效机制,确保“严打”斗争实现经常化、持续化和制度化,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依法严厉惩罚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坚持区别对待,做到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宽严有据、宽严有度。通过贯彻执行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减少和预防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同时坚持“严打”与整治并举,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以审理好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和发挥少年司法功能为切入点,努力实现刑事和谐司法。充分发挥调解功能,努力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2007年制定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与赔偿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调解工作。大力加强全省少年法庭工作,构建青少年维权网络,全面推广“整体争创,全面维权”工作经验。
2006年下半年开始,进一步深化死刑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切实提高死刑案件审判质量和效率。与其他刑事庭一道共同制定《死刑第二审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死刑案件审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确立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必须经过承办人、合议庭、审判庭、分管院长和审委会层层把关的“五级把关定案机制”;全面强化合议庭功能,所有死刑案件必须由合议庭全体成员交叉阅卷,写出书面意见;建立庭长审判管理九项制度,由庭长主持审判长联席会议讨论所有死刑案件,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疑难复杂案件,或者直接阅卷提出指导性意见;加强与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完善死刑二审庭审方式;进一步强化审判质效管理,实现我省法院普通刑事案件连续四年无超期羁押、超审限现象;落实“两高两部”规定,制定《死刑罪犯会见近亲属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开展执行死刑前会见工作,相关主流媒体均予专题报道,给予高度赞扬;将配合最高法院死刑复核列入日常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建立死刑复核工作保障机制;不断加强对死刑一审工作指导,努力将“一审是基础,二审是关键”的要求落到实处。经过全省两级法院不懈努力,2007年我省报送最高法院的死刑案件核准率超过93%,得到最高人民法院及江苏省委的充分肯定和高度称赞。
辛勤工作换来了一系列的荣誉。近三年来,该庭先后被中央综治委、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及江苏省委、省政府等授予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3-2006年平安江苏创建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蔡溦 羽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