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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综治办通知:集中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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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进一步推动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增强平安建设的知晓率,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和平安建设工作,日前,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办联合发出通知,就做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宣传工作和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春节前后是人财物流动的频繁期,也是侵财案件的高发期,要通过宣传,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增强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和震慑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通知强调,各地要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宣传工作。     

    (一)广泛宣传党的十七大,全国、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精神,省委、省政府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精神和中央、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宣传中央、省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加强社会治安工作的重要部署。

    (二)广泛宣传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宣传各地积极探索从防范控制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的好经验,积极营造有利于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就学、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

    (三)宣传各级党委自觉承担维护社会稳定和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的情况;宣传政法机关、综治部门充分发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着力解决社会治安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情况。

    (四)宣传各级政法机关、综治部门深刻领会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基本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权益,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五)宣传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进行齐抓共管的情况;宣传基层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中创造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勇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的先进事迹。     

    (六)宣传对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对打击危害国家经济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犯罪情况;宣传通过"严打"整治行动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的情况。

    (七)加大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诈骗、色情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宣传,震慑犯罪。对黑网吧和违法、违规上网经营场所予以取缔的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净化网络和上网环境。     

    (八)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制意识、法制观念,努力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利用多种宣传途径揭露犯罪手段和骗术,教育群众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通知要求,各地要采取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切实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电视有影,努力营造浓厚的平安建设舆论氛围。要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切实做到乡村、街道有宣传栏、标语、板报、挂图等,并广泛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将宣传活动向基层延伸,努力把宣传月活动做活做扎实。

    通知强调,宣传工作是政法、综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各级政法、综治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动争取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支持,在宣传形式上求创新,在整合力量上求突破,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陈旭 王志高 )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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