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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34万重奖“百姓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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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摞摞厚重奖金是对“百姓英雄”的褒奖 记者 孙程超 摄

    1月4日上午,沈阳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队伍又增加6人。沈阳市委政法委将奖金34万元和荣誉证书颁发给6位新时代的“百姓英雄”。据了解,这是2006年12月《辽宁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沈阳市第一批获奖人员,也是奖励标准最高、额度最大的一次。

    现场

    高额奖金归英雄

    6位“百姓英雄”在绶带和红花的映衬下,散发出正义的光彩。他们分别是:与7名歹徒勇敢搏斗、英勇牺牲的李强;制止盗窃旅客财物、身负重伤仍坚持追赶的马富;不顾个人安危、用身体拦住违章车辆的冀成;追赶两名抢劫歹徒、并与之勇敢搏斗的“的哥”耿力;不畏尖刀、与4名入室盗窃歹徒展开殊死搏斗的张英华、宋建财。

    其中,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李强的父亲李福林代替已经牺牲的儿子接受了荣誉。见义勇为负伤的张英华拄拐前来接受表彰。李强荣获的奖高达18万元,此外,马富获得奖励4万元,其他4人各获得奖励3万元。

    会上,沈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徐茂盛就如何进一步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发表讲话:“要大张旗鼓地学习、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英雄事迹,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良好氛围。”

    访谈

    对话英雄父亲

    李强的父亲李福林已年过六旬,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汉。儿子先自己离去,白发人送黑发人,不胜唏嘘。在讲起儿子见义勇为的经过时,憨厚的老汉不禁再次落泪。

    李强牺牲时年仅37岁,为改变家中困窘的境况,他和父亲商量借钱买车作营运。没想到,没过几个月,为了阻止7名歹徒偷窃屋前药厂价值2万余元的物品,他被打塌了头骨。

    手捧沈阳市委政法委奖励的18万元钱,李老汉眼中含泪说:“我还记得儿子牺牲后,邻居们都哭了,都说‘这么好的孩子,怎么就没了?’我为有这个儿子感到骄傲……”

    背景

    对话相关领导

    此次颁发的高额奖励引起百姓广泛关注。给予见义勇为人员高额奖励、表彰和弘扬正义无可厚非,但有部分人对于奖励金额的规定表示出好奇,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沈阳市委政法委相关领导。

    “此次奖励数额完全是根据2006年12月1日颁布实施的《辽宁省见义勇为条例》来确定的。《条例》规定:获得市一级见义勇为称号者奖励3万,牺牲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增奖15万元。”至于奖励人数,相关领导表示:“奖励见义勇为人员没有人数限制。”(刘妍)

责任编辑: 汤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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