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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江苏省仪征市朴席镇司法所所长王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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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宏 王志高    

    他对群众有爱心。老百姓有纠纷,24小时可打他的电话。一年中,他调处矛盾纠纷几十件。

    他处理群众纠纷有耐心。为化解一起矛盾纠纷,他20多次上门做工作,直至矛盾解决。

    他解决纠纷有公心。几年来,调解纠纷上百件,无一上访,无一矛盾激化。

    真心为民者得民心。群众亲切地称他为"王包公",有人含泪向他鞠躬,有人上门给他送匾。2005年,他被评为"江苏省十佳人民调解员"。2007年7月,他又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他,就是江苏省仪征市朴席镇司法所所长王寿飞。

    多少年来,王寿飞虽然干的是"小调解",帮助党委政府解决的却是事关全局的"大问题"--

    小调解与大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主动为群众着想,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挂在心头,是一个人民调解员的应尽职责。在王寿飞的心里,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就是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把群众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

    2003年开工建设的江苏省重点工程----沿江高等级公路,是长江以北连接扬州和南京沿江经济带的重要纽带。一期工程横贯朴席境内6.4公里,涉及到朴席镇6个村、22个村民小组,525亩责任田的征用和56户房屋的拆迁。

    三联村一村民刚建起两年的一栋新楼房,造价40多万元,而补偿费还不到20万元,远远低于造价,眼看着刚住了三年不到的新房子一下子就损失20多万元,一家人死活不肯拆,在经过数十次工作无效的情况下,有人建议动用强制手段,强行拆除。就这一户而言,群众的损失是实实在在的,如何既不耽误工程进度又兼顾群众利益?王寿飞得知情况后,主动请战。为了做通户主的思想工作,王寿飞先后上门26趟,有两次从早上7点谈到晚上12点未进一粒米饭,终于将该户工作做通。考虑到该户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王寿飞又主动联系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整体搬移的办法,将该户房屋整体搬移50多米,将该户的损失降到最低。另一户房屋造价较高的农户也采取整体搬移,避免了群众直接经济损失近60万元。公路建设中房屋造价最高的两户问题解决后,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56户拆迁任务全部完成。田圩村跃进组18户农民被征土地20多亩,由于修路赔偿标准比工业征地低,有些农民就用塑料布搭成临时帐蓬,睡在田块里,坚决不让公路施工。王寿飞在这个组整整驻扎了45天,承包田流转,灌溉水系配套,赔偿资金分配,全过程服务到位,终于用一腔赤诚,让每一户群众都理解了"要发展先修路"的道理,了解了征地拆迁的政策规定,从而,为整个沿江公路建设按序时推进作出应有的贡献。有人为王寿飞作了一个小统计,仅"沿江高等级公路"的建设中,王寿飞不辞劳苦往返于56个拆迁户和525亩被征土地农户之间,行程就达上万多公里。从工程开工到结束历时两年多,王寿飞共调处各类纠纷40多起,防止纠纷激化11件。

    多少年来,王寿飞用身边的"小案例"教育群众,帮助群众解决的却是社会稳定的"大难题" --小案例与大难题

    创新调节方法,调解工作才能适应形势,适应群众。这些年来,王寿飞总是从身边人、身边事说起,从小案例讲起,让群众从小案例中接受教育,得到启发。

    有些纠纷依法难执行,调解不接受,成为人民调解工作的难题之一。王寿飞的方法是吸收群众代表参与调解,把调解的标尺交给群众代表,以群众帮助群众。

    在实际工作中,王寿飞首先召集"三老二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和在村里有一定威望的人员、对事情知情的人员)召开"调解听证会",再请他们来对事实部分进行认证,对纠纷的焦点进行评说,对当事人进行点拨,由于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律之以法,近年来,他用这种方法调解了数起经有关部门多次处理无果的疑难纠纷,使一些悬而难决的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地解决。实践中,王寿飞还注重将人民调解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形成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调解的"双赢"格局。他在全镇确定了230多户学法中心户,还自编了通俗易懂的《法制宣传》手册定期发放给学法中心户。从2002年开始至目前,已自编手册68期,发放5000多份。群众通过"宣传手册",学习了《土地承包法》等多项法律法规,农民群众通过学法,知道了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朴席镇的三益、曹桥、土桥三个村有2503亩滩地。2003年11月,这三个村的村委会在没有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滩地(包括3万多株意杨树)租赁给了扬州某开发公司,建立"生态园",租期定为70年。当该公司前来砍伐树木时,遭到了三个村1000多农户的竭力阻止。村民认为村委会的行为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所签合同是无效的,部分群众多次到镇上访,要求中止合同,退还滩地,赔偿损失。王寿飞得知情况后,带着《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召集群众代表认真学法,要求群众依法反映问题,杜绝一切过激行为。向村委会人员讲解法律规定,要求村委会约请有关单位沟通协调,与开发公司机智谈判,前后历时近3个月,商谈沟通40多次,妥善化解了矛盾,争取了1000多农户的合法利益,并为三个村争回了宝贵的长江岸线资源。2004年,两家投资上亿元的船舶企业顺利落户滩地,成为年创产值10亿元以上的船舶工业区。朴席镇塔影村殷某在陕西打工不仅未得到报酬,还遭陷害,在看守所殷某被屈打成招,交了3000元担保金才被释放出来。身心受到巨大创伤的殷某回到家中,实不甘心受此耻辱,决心要讨回公道。2003年12月24日,他和女儿登上开往北京的火车,踏上了漫长的上访之路,在持续上访的10个月中,殷某往返于西安--北京、北京--西安共22次,均投诉无果。2004年10月18日,朴席镇政府得知殷某再次进京上访的消息,指派王寿飞和另一名同志连夜赶往北京与殷某沟通,陪同殷某去了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汇报了殷某的遭遇。并于同年10月28日,王寿飞受政府委托,只身和殷某飞抵西安,身处异地,王寿飞遭到了不明分子的威胁恐吓,但他依然一身正气、信念坚定。经过6天时间的交涉和据理力争,殷某领回了被扣现金、手机、手表和证件,并获赔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费用6万元,同时,打工单位也如数兑现了殷某的劳务费15万元。2004年11月6日,殷某燃放鞭炮为王寿飞 "千里维权,与民同心"锦旗。

    多少年来,王寿飞舍"小家"默默奉献,用真情为社会"大家"架起一座连心桥--舍小家与为大家

    人民调解员是一座连心桥。架设的是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信任,树立的是党和政府公平正义的形象。

    多少年来,王寿飞坚持把一碗水端平,以法律作为人民调解的第一标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权益一视同仁,坚持做到公正公平。

    安徽省利辛县阚町镇村民王某几年前从老家来扬州打工。2006年5月,王某经熟人介绍,应聘到扬州某公司从事安装工作,因起重机钢缆突然断裂,被坠落的吊钩砸在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突闻死讯,悲痛万分的众亲属从安徽赶到朴席,身处异乡,举目无亲。为了让外乡人的合法权益也能得到保护,王寿飞翻书籍、查资料、做调查,并到市人民法院和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咨询,王寿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耐心调解,当王某的儿子从王寿飞手中接过17万元赔偿款时,激动地说"想不到我们外地人也能得到这样公平的对待"。2007年元月18日,朴席村的男青年洪某和妻子管某冰释前嫌,愿意重修旧好,开始新的生活,而这,却要归功于王寿飞。

    一年前,洪某外出打工,妻子管某带着几个月大的孩子与婆家人生活在一起。去年年底,管某因为家庭琐事与婆家人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将孩子留给公公后回了自己娘家。就在管某离家出走后的第三天,婆婆去世。丈夫赶回来料理后事,几次派人去接管某回家,都遭到拒绝。一怒之下,丈夫提出离婚。管某原本不想离婚,只是想借机出出气。见事情闹到如此地步,无奈的管某在亲戚的帮助下找到王寿飞,请求调解。王寿飞见她一片真诚,想到夫妻俩还有一个不足周岁的孩子,就答应了她。"夫妻俩,船头打架,船尾说话;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王寿飞主动找到男青年洪某,一席话说得他心软下来,一腔怨恨烟消云散,答应接管某回家。2003年深秋的一天,当了解到田圩村70多岁的任老太常因琐碎小事被儿子打骂虐待,因不堪忍受想跳河自杀的情况后,王寿飞立即将老人的儿子叫到司法所,依据《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虐待老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和教育和耐心疏导,老人的儿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把老母亲接回家安度晚年。三个月后,当生活安定的老人见到到户回访的王寿飞时,一把拉住他,双膝跪地,"王所长,恩人啊!"王寿飞一心扑在调解事业上,却很少有时间照顾家庭。

    妻子身体长年不好,经常外出治疗时,都是她一个人。2006年下半年,妻子郭德红因为浑身关节痛,卧身休息一个多月,王寿飞都没有请假回家照顾妻子,妻子还是靠着自己和亲戚的护理才逐渐康复的。

    "在家里,难得见到爸爸一面。"说起爸爸,现在已经在苏州大学就读大三的女儿王静依然对高考"耿耿于怀"。当时,女儿正值高考,她多么希望爸爸能像许多家长一样,为自己送考。"爸爸,我就希望你能来一次,为我加油,好吗?"电话里,王静几乎是哭着声说。听到女儿的话,王寿飞心里也是一阵阵发酸,然而,他实在放不下手头的事,因为许多群众的"心结"正等着他去解。王寿飞,二十年如一日,为百姓的和睦,春风化雨地止讼息争;为社会的和谐,无怨无悔地排难解纷;他以公正的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践行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伟大内涵,以滴水穿石的精神和无微不至的关爱,创造了无一矛盾激化,无一民转刑案件发生的奇迹。他用默默奉献,书写了司法干警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壮丽诗篇!

责任编辑: 钱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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