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吴江法院法警大队顺利通过省高院组织的司法警察工作等级评定,被评定为标准等级,这标志着吴江法院法警大队成功建成标准警队。
吴江法院法警大队建队于1997年,该队坚持“政治建警”、“制度管警”,强化对警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警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养,以全面落实“四项规则”、加强规范管理为抓手,确保警务保障、庭审安全等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十年来,已安全押解人犯15000余人次,实现了押解、看管、值庭零事故的安全记录。 (庾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