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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法院给了我希望。”近日,外来务工人员毕某拿到调解书时感慨万分。由于毕某上班时突发中风,企业在支付千元工资后,伪造毕某签名终止了双方劳动关系。法官在市总工会的配合下,设法组织双方多次调解,教育企业并促使其在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增加3600元补偿后解决此案。今年,市中院高度重视劳动争议类民生案件,专门成立劳动合议庭,不断创新调解方法,化解劳资矛盾纠纷,以对接2008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今年下半年,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猛增。7至11月份,中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为去年同期的1.4倍。为提高办案效率同时化解纠纷,该院在调解方法上推陈出新。在调解的深度上,创造出“望、闻、问、切纵向到底法”。经过对案情分析后首先采取“望法”,即承办法官通过查阅案卷,全面核实证据和掌握案件事实;“闻法”,即全面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准确归纳争议焦点;“问法”,即通过谈话、开庭和调查,了解双方纠纷的起因、经过和发展全过程,抓住症结所在;“切法”,即以纠纷起因为切入点,作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特别是相关劳动政策的释明,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实施该四法后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10月份该类案件的调撤率达40%。
针对该类案件不同的矛盾特点,在调解广度上采取“横向到边一案一法”。对于一般劳动争议,运用案情回顾、法律释明、情绪疏导“三步走”法,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化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的矛盾情绪,以促协调解决纠纷;针对工伤赔偿、追讨工资类案件,以“及时维权、兼顾公平”原则,从保护劳动者弱势群体出发,实行全程调解法,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促使用人单位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对于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决定的案件,实行调判结合法,明确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同时,该院还主动上门普法,进行培训,并加强与劳动仲裁部门、总工会沟通,力求诉讼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无缝衔接。 (庄亦正 顾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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