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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10点多,浙江嘉兴平湖新埭镇新居民事务所内,28岁的广州人张建嫦拿到了浙江第一张“居住证”。这意味着,在浙江实行20多年的暂住证制度画上句号,新的“居住证”时代来临。有了这张居住证,她可以在大病时享受政府救助,还可申请当地经济适用房。(11月21日《都市快报》)
有实质性变化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不仅仅是字面上的变化,更是实质性的变化。根据新规定,居住证将与社保、就业、教育、居住等挂钩,使持证者享受与同城市民一样的服务,而且还在子女就读、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方面享受到与浙江省内市民一样的优惠政策。外来工能够享受到生活中各个方面的“市民待遇”,其实已与市民没有什么区别。
外来工生活在当地,需要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学有所教,需要看到真诚的微笑,得到公平的对待。将暂住证换成“居住证”,换个名称是容易的,但要真正落实新的各项具体规定,却需要很长时间。浙江的“居住证”,让我们看到了公平,看到了希望,希望浙江的实质性“居住证”,能够在全国遍地开花。(王军荣)
还需实至名归
当笔者翻检关于浙江户籍改革的相关报道时,不免有些黯然。据嘉兴当地的《南湖晚报》11月17日报道,该市居住证将分为三个等级,其中《临时居住证》为黄色,《居住证》按条件分为普通人员类(蓝色)和专业人员类(绿色)两类。“黄卡”,可免费享受就业服务;“蓝卡”,子女借读费减半;“绿卡”,可申请经济适用房。
无论是子女借读费减半还是可申请经济适用房,较之以往,这都是实实在在的进步,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准市民待遇。但遗憾的是,要想申请到蓝卡和绿卡并不容易,而是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由此可见,《浙江省居住证申领办法(征求意见稿)》尚非彻底的户籍改革,它对外来工的福利保障以及权利保障,离真正的市民尚有不小的距离。(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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