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江南时报》报道,扬州市维扬区法律援助中心,从年初起对援助案件实行了“四个一”制度,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受援助的群众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果满意率上升了10个点,达到98%;今年以来已受理的51件法律援助案件中,无一起针对律师违纪办案的投诉。
该中心从今年开始,对受理的援助案件实行了“四个一”制度,即对每个受援助当事人作一次反馈意见征求;给审理法官发一封征求意见函,了解承办律师在办理过程中有无违纪现象;给每一个指派办案律师发一张办案效果鉴定书,作为年终考核和评优的重要依据;给办案律师发一条短信,对办理效果较好案件的承办律师道一声感谢。(裴旭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