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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阳光,驱散110万人心头的阴霾
 
2007-11-02 08:56:08
来源: 新华日报
 

    截至目前,江苏已有11.6万名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得到了法律援助,110万人得到了法律援助机构的无偿法律咨询服务。
 

   政府“埋单”

    2006年最后一天,是江苏1600万农民工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省政府下发162号文,规定:“农民工申请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和支付劳动报酬的,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条件,直接给予法律援助。”

    为向更多的困难群众提供合格的法律援助,全省进一步降低援助门槛。在执行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基础上,受援对象扩大到:正在接受社会救济的“五保户”、低保人员和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等。受援范围扩大到因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而请求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要求变更或者解除收养、监护关系的;残疾人、老年人请求借款人清偿义务的;征地、拆迁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具体成效。

    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将法律援助纳入三有四保工作目标,强调要“确保诉讼困难的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省政府今年将法律援助列入了关注民生十件实事,拨出专款建立江苏省法律援助基金会,继北京之后成立了全国第二家省级法律援助基金会。

    7月3日,酝酿已久的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成立。省级财政在注入法律援助原始基金500万元基础上,又决定逐年增加法律援助预算经费,并从今年起,安排500万元设立专项资金,对苏北五市和苏中转移支付县的法律援助实行以奖代补、以案定奖。各省辖市及其县、市、区都把法律援助当作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自觉加大投入,年度拨款比去年猛增39.5%。

    政府“埋单”,弱势群体享受法律服务“大餐”。仅今年1至10月,全省已办理法律援助案17000余件,办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增加50%。 

    跨省协作

    农民工走出江苏,遇到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怎么办?

    2007年,省司法厅在与安徽、辽宁、山东等11个省市签署《法律援助协作公约》的基础上,又与北京、上海、浙江、广东、河南等6省市联手打造省际农民工法律援助协作机制。现在,江苏法律援助的触角,正在向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延伸。

    法律援助中心既当外出民工的“娘家人”,又办外来民工的“婆家事”。无锡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无差别对待,迭出服务新招。锡山区不仅把援助站设到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还为近百名家境贫寒、涉法需求较多的农民工家庭,聘请了“法律援助家庭律师”。江阴市法律援助案件中,农民工人身伤害案件占到总量的70%,法律援助中心就把咨询点移至有骨伤专科特色的云亭镇卫生院,定期上门为受害者服务。

    目前,全省已有121个法律援助机构、148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团体和单位相继建立了422个社会法律援助的组织和工作站。全省7000多名律师从事法律援助义务活动,8000多人经过注册登记为法律援助志愿者。

    民工普法

    “农民工普遍缺乏法律援助意识。”这是省司法厅专题调研的结论。为了在江苏掀起以农民工维权为中心的法制宣传高潮:“让全国的农民工在江苏打工能赚钱、让全国的农民工在江苏打工会维权!”今年5月,省司法厅联合省委宣传部、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14个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加强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

    打开江苏司法行政网页,“法援指南”、“政策法规”、“案件聚焦”等琳琅满目。网上法律援助咨询、全天候开通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省法律援助中心编印3万册《农民工法律援助知识手册》,向民工免费发放,《手册》上还细心地附上全省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地址及电话一览表。

    南京安德门民工就业市场,是华东地区规模最大的劳务市场,每年来这里求职的农民多达百万人。南京市和雨花台区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爱德基金会,在这里设立农民工法律援助站,除了聘请两名法律工作者负责日常接待,30多名大学生志愿者热心参与,帮助农民工审查用工合同文本,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这一做法,温家宝总理给予了高度赞赏。

    全省司法行政部门与1024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定点培训机构修订协议,把法律援助教育作为必修课,确保农民外出务工前的教育不少于4学时。同时,在1253个农民工集中居住的城市社区,近2.5万处农民工集宿点,近千所农民工子女集中就读的中小学校,3万余个企业职工教育中心,开办新市民法制学校、法制讲堂,确保农民工每年不少于4次6学时教育。

    从今年起,每年的6月18日所在周,定为江苏“农民工学法活动周”。首个“活动周”,各地开展送一本书、举办一次农民工法制学校挂牌活动、为职业培训机构聘请法制副校长、举办一场农民工法律知识讲座、举行一次农民工法律知识咨询、送一场法制文艺进工地(企业、社区)、举办一次输出地和输入地农民工法制教育合作对接协议签字仪式等活动,形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覆盖。

    据调查,全省农民工对法律援助等依法维权渠道的知晓率,已由15%提高到74%。 (沈峥嵘 汤苏文)

编辑: 黄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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