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南时报》报道,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为经济发展软环境服务的水平和质量,近日,镇江丹徒区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丹徒区检察院关于创优经济发展环境的十条措施》。《措施》从认真履行检察职能、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文明办案及加强作风建设等十个方面,提出了服务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具体任务和相应措施,要求全院干警认真遵照执行,积极创建优良的法治环境,切实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王玲 胡晓莼 李红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