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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中共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批转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目标和任务、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措施和保障、组织领导和责任六个部分。
《规划》坚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法治江苏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中心环节,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与法治江苏建设相衔接相适应,通过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进一步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从而为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和工作基础。主要体现了五个方面的特色:
一是在指导思想上,充分体现了“两个率先”和建设“法治江苏”的目标要求。《规划》的指导思想强调,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法治江苏目标要求,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工作原则上强调了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求实创新、注重实效四个方面,用以指导法制宣传教育的具体实践,保障这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在普法的目标上,以突出法制宣传教育实效为立足点,以江苏的法制建设的实际状况为依据,确定了两个“进一步提高”和两个“牢固确立”的目标。即:进一步提高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法治江苏建设和依法治理成效,牢固确立法律在调整社会关系中的基础主导地位。同时,为使目标清晰化,具有可操作性,便于量化和考核,提出了五个子目标。即:提高全体公民的知法、守法、用法水平;提高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青少年和学生法律常识水平;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依法治理成效,实现“法治江苏”建设阶段性目标。
三是在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强调普法的总体任务是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适应社会和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及时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考虑规划期跨度五年,而此时又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紧建成的时期,法制宣传教育的任务难以预知确定,强调因地、因时制宜,与时俱进。具体任务列举了五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内容,即: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规范市场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协调、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规范公权力、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法规的教育;深入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倡导社会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宣传教育。虽列举了五个方面的教育任务,但对一些具体的教育内容要求各地各级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当地实际进行宣传教育。
四是在普法重点对象上,《规划》首次把农民列入重点对象,着力提高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分别对各类不同对象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了因人施教。
五是在工作步骤和安排上,《规划》首次强调了组织中期检查,进行考核评比。可以促进各地自始至终把普法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六是在落实责任上,明确提出了“落实学法制度、完善组织网络、加强阵地建设、开展主题活动、加大保障力度、强化督查考核”等六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与此同时,还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法律知识任职资格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各级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教育制度、执法资格证制度以及在校学生法制教育“四落实”制度等。《规划》强调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加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结合自身实际,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主题活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应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固定时段、固定版面、固定栏目。《规划》首次强调市场化运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和支持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袁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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